相关问答
工伤生活护理费的计算公式:(一)根据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
工伤护理费的给付,在定残之前由单位按照实际支出承担责任,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职工已经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标准为:一级为百分之六十,二级为百分之五十,三级为百分之四十,四级为百分之三十。生活护理费每年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同步调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一般伤(亡)者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对象; 2、伤(亡)者是在石家庄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职工; 3、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申请须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2、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须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提供的材料〕 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领取); 2、需提供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卡)、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
生活护理费只有在一至四级的情况下,才可能产生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9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5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