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程建设质量验收要求包括: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5、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复印件;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 8、施工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9、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 10、工程款无拖欠证明或已按施工合同付款的证明原件; 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4份; 12、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3、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发票复印件; 14、政府投资或政府占有股份的工程应提供经财政局审查的工程竣工决算书,附财政局出具的《工程竣工决算批复》; 申报要求中,对可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建设单位须在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复核。
工程竣工验收需提供的材料如下:1。规划部门认可的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必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在哪里。2、工程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在哪里。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的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4、环保部门认可的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原件。6、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即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联系单》(原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5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