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院的庭审规则,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过期法院不再组织质证。 如果不注意过了举证期限,先向法院说明情况,以期得到法院的延期举证批...
⒈举证期过后,提供的证据是无效的,法院一般不再采纳,除非有新的证据对案件事实有重要的证明作用。 ⒉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交全部证据(新的证据,包括举证期限届满后才发现或才形成的证据,以及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法院未调取的和申请延期举证明未获允许的证据)。否则,人民法院不组织质证,当事人有权不予质证,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同时,未当庭质证的证据,法院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所以,您有权不予质证,并向法庭说明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求记入庭审笔录。
当事人超过举证期限提出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理由如下: 一、《证据规定》第54条的规定与《证据规定》第32条规定“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同样是属于倡导性规定,而非强制性规定。强制性规定与倡导性规定有两个重要的形式性区别:(1)强制性规定通常有“必须”、“禁止”、“不得”、“不能”等措词,倡导性规定通常表述为“应当”、“可以”、“有权”;(2)强制性规定在规定应当或不得为的事项后,紧接着规定不遵守的法律后果,倡导性规定则没有规定法律后果的表述。因此,当事人超过举证期限提出证人出庭作证,并不丧失该项举证权利,承担不利的举证后果。
按法律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4人已浏览
586人已浏览
456人已浏览
4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