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
可以,如果分公司的债务不足以还清债务,那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要承担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如果分公司的债务不足以还清债务,那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要承担责任。
分公司的欠款可以执行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的债务不足以还清债务,那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要承担责任。根据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可以,如果分公司的债务不足以还清债务,那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要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