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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 房产怎么分配

2021-06-28
若是全款购买,则属于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若是贷款购买,父母付了首付,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房子一般归登记方所有,剩余的贷款也属于其个人债务。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得房子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1、婚后夫妻自己购房,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2、婚后由一方父母购房,离异后,如果付款人提供足够的购房付款凭证,可以视为付款方父母赠与自己的子女的,离异时可以视为单方财产。 3、写的另一方名字,在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有相反约定的情况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 4、写双方名字,通常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不过双方也可以就共有方式和份额作出约定,没有约定一般视为等份共有。 (2)、双方父母均出资 1、写双方的名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视为父母的出资对各自子女的赠与; 2、写一方的名字,一般也认定为双方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非是对一方的赠与,除非有特别的约定。 二、法律规定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首先父母一方单独出资的肯定是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对方没有权利要求进行财产分割,但是如果是对方父母明确表示该房产赠与夫妻双方的,并且有明确的相关纸质文件进行保存,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需要进行相关的分割。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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