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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股权融资特点编辑 长期性 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不可逆性 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无负担性 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投资有两种方式:1。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现有股东,即公司内部股权转让;2、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即公司外部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超过一半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资产是公司资产的凭证,并随公司业绩的变化收取股息。股权资产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直接投资的目的是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形成合资企业、合资企业或股份企业,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间接投资是指在证券市场上以货币资金购买其他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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