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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
婚前婚后区分的是取得的时间,而准确的应该叫共同财产了。你加了对方名字,就视为对配偶的赠与,不再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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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名字离婚后可以分房子,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进行分割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一方将婚前个人财产加上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个人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房产为例,产权登记有配偶的名字,配偶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加名并不意味着分割时就是均等分割。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应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配偶可以申请在房产证上追加自己的名字为共有人,但这不属于房产的过户。办理追加配偶为共有人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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