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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婚后加配偶名字,离婚后如何处理

2024-11-23
在婚前购置的房产,如果在婚后将其配偶姓名加入其中,可以视为一方向另一方无偿赠与,因此这些房产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了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和向银行贷款融资,婚后在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支持下完成房贷偿还,但不动产仅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的名下,那么在离婚时,对于无法就其分配问题达成共识的情况,需诉诸至人民法院裁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合理的协议,人民法院有权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同时,对于单身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的贷款及相应的资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法律也规定应遵循原则性原则,即由产权登记方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财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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