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变更登记)已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更换车身、车架或者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以及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所有人住所地发生变动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
(特定通行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除遵守第二十八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以及相关服务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前款所称的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等交通工具。
(残疾人轮椅车的销售管理)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实行定点销售。定点销售单位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工商局、市公安局按照方便购买、有利监督的原则共同确定。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限下肢残疾人员凭相关证明购买,每人限购一辆。
(调控措施)本市根据城市交通发展状况和道路交通实际,可以对特定种类的非机动车实行总量控制或者淘汰措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1人已浏览
401人已浏览
468人已浏览
4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