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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
首先可以肯定,物业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发改委<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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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将自己的专项服务业务转委托给其他专业性公司后,并不能免除自己根据原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受委托的专业性公司的服务达不到原物业管理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则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委托所得收益,应当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您的问题已收悉。 首先,就您的问题我们为您进行一个初步的分析,您现在可以拒收货物,这属于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您要是接收的话后续索赔说不清楚。 其次,还需向您询问一些案件的具体信息。请问损耗的原因大概是什么?您是什么货物?这些问题是比较重要的。
不合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物业公司以上行为如果未经业主大会或相关业主的同意并就收益的适用达成协议,属于侵权。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可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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