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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指派参加培训的,应该由公司支付培训费用,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
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你只要提前向用人单位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就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培训费的问题,看你们有没有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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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如果公司确实存在培训行为,是可以要求你赔偿的,但是需要公司提供发票,而不是就是按照公司说的三千进行赔偿。
职工经过公司培训后,仍然不能从事岗位工作的,那么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并且约定服务期的,服务期内辞职需要承担违约金。否则按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时间通知单位辞职就合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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