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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法院认定为侵权,罚款数额需要根据具体营业额来确定。 《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
如果你只是使用者或消费者者则无权扣押.如果你是经销商,则工商局有权扣押以确认是否属假冒商标产品.但应给你出示扣押依据(如行政调查令等等)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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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2)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3)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4)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1、商标异议复审案件是指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商标异议裁定不服,依据《商标法》第33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裁决的案件。 2、当申请注册的商标异议被商标局裁定后,并非意味着该商标已被定性,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局的裁定不申请复审,裁定才生效。如果当事人不服商标局的裁定,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一旦受理了商标异议复审的申请,则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就不能生效,而转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裁定。 3、总之,法律已经赋予了当事人充分而公平的机会,通过商标异议复审的程序,有利于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对商标侵权工商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3、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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