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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使用公积金,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房屋总价的20%。购买建筑面积大于90平米的,最低首付为30%...
如果产证上有他的名字他对这个房子就有所有权卖房子必须经过你们双方的同意如果他不签字房子你是卖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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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婆婆有名字就当然有产权了,你婆婆可以订立公证遗嘱,这样的话,再变更遗嘱也得以公证的方式进行;另外,在你们购房办理产权证时,如果公公在世的话,那么,你婆婆的那部分产权份额你公公也有一半的产权,在立遗嘱时,你婆婆对公公那部分的产权份额是无权处分的,否则,遗嘱就可能是无效的。另外,为避免节外生枝,可以在婆婆生前办理产权过户,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赠与协议里可以明确你婆婆的永久居住权。
依法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关于购房合同上是我的名,母亲想要分房怎么办的问题解答:购房合同上是您的名字,按您的问题可以看出,您已经是有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不需要监护人,那么您的房产应该属于您个人财产。 您母亲给您出资是个人行为,并未有相关法律证明。 但出于道德方面考虑,为了家庭和睦,最好在家庭内部解决,不要对峙公堂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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