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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投诉电话: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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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垫资的意思是甲方与承建方约定好工程施工过程之间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建方预先垫付,在工程节点或者竣工甲方支付承建方工程款 工程欠款的意思是指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所应该支付的工程款
工程借款是指承包人按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支付未支付的借款,承包人形成的借款,该行为属于违约行为的预付款是指承包人和承包人书面约定承包人支付部分或不支付任何款项,承包人先进行预付款施工,预付款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义,在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鉴于工程欠款属于承包方违约行为,具有惩罚性,垫资是承包方与承包方协商一致的产物,更加重视双方之间的合意。两者最主要的区别是,关于预付款,首先当事人是否约定预付款,约定预付款后按预付款处理,可以要求偿还预付款,约定预付款有利息的,也可以要求支付利息,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比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高的部分除外。如果对垫资没有约定利息的,是不能要求支付垫资利息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预付款,则按工程借款处理。对于工程欠款,无论是否约定有利息,都是要支付利息的,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约定的按约定处理,这时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也不再受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限制。
关于病假待遇,有两点需要注意,也即病假工资的保底标准和封顶标准。 1、病假工资的保底标准――强制性标准 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每月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病假工资的封顶标准――非强制性标准 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1995]83号)第五条之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支付标准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 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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