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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代通金,又叫替代通知期工资,是指劳动者具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如果用人单...
所谓代通金,又叫替代通知期工资,是指劳动者具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如果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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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概念有两种:自然人和法人。一般在称谓时,前缀“被执行人”后续人名或者单位名称。
如果是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是支付解除上1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的必要条件,如必要的劳动工具、工作场所、劳动经费、技术资料等必不可少的物质技术条件和其他工作条件。在劳动保护方面,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凡是国家有标准规定的,用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合同约定只能高于国家标准。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有关的福利待遇。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须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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