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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2021-10-29
(1)明确保密信息的范围。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必须明确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出所有需要保密的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确而引发诉讼纠纷。不同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和内容也发生了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二)明确保密主体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商业秘密。除上述保密岗位外,不必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了解公司秘密时,还应纳入保密主体范围,承担保密责任。另外,掌握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承担同等义务。(三)约定保密期限的保密协议应当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过期、公开或淘汰,最好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四)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保密协议中,应当明确规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以及保存和销毁涉密文件的方式。有特殊条款的,也应当以列举的方式约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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