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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发行房地产证明书的时间主要取决于以下两个时间段,根据时间段所花费的时间也不同。1、第一个时间段是指房地产证明书丢失后,需要通过报纸公告。...
大概需要6个月左右。丢失的,首先应按以下程序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和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1、房屋权利人应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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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可以持所有权利人的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大约需要6个月。如果房地产证明书丢失,首先必须按照以下手续向房屋管理局登记和重新发行权利证明书。具体流程如下:1、房屋所有权人将身份证明书带到市房屋管理局,填写房地产证明书丢失声明书2、向房地产档案馆查阅文件,发行房地产所有权证明书(房地产档案馆征收检查文件费用)3、在报纸上发行权利证明书丢失声明书4、6个月后,房屋管理部门发行房屋所有权证明书无效公告书5、房屋所有权人持有者发行丢失声明书和无效公告书的原始报纸、身份证明书和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证明书的手续。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可以持所有权利人的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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