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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是什么意思?法律上一般来说是指某种法律关系,只在双方之间有效,对双方以外的人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三人可以否定双方的法律关系,具...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利益合同,是另一方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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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一般没有法律效力。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我国《民法典》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合同一般仅对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效,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一般没有法律效力。
对抗第三人效力是什么意思法律上的“不得对抗第三人”,通俗的讲是指某项法律关系,只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效,对当事人之外的人没有法律拘束力。第三人可以作出否定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行为,而且该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一个法律行为,在效力上说可以简单分为有效与无效。而无效还可以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所谓绝对无效,即无论对于任何人,一个法律行为都是无效的,不产生法律效力。而相对无效,则是对某些人有效,对有些人无效。所谓对抗第三人,就是指即使是对第三人来说,法律行为也是成立并且合法有效的。“不对抗第三人”,即是在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但是面对特定的第三人的主张下,则法律行为无效。“不对抗善意第三人”是民法常见的规定,比如夫妻见财产约定不对抗善意第三人,未经登记公示的抵押权设立不对抗善意第三人等等。
(1)对于次债务人(第三人)的效力代位权的行使,对次债务人的法律地位不应有任何影响。次债务人的一切抗辩权均得对债权人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第1款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一切抗辩,可向债权人主张。” (2)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3)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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