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申请廉租房的条件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在当地工作或居住,申请家庭应...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申请人要有五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含);家庭财产9.5万元以下(含);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一)申请家庭成员通过购买住房取得我市城区户籍的;(二)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市、区房产管理(登记)部门交易登记时间为准;(三)申请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四)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五)申请人虽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但该账户未建立于市本级的;(六)申请家庭成员自有机动车辆(不含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店面、商铺及其他各类非住宅房产的。 如符合以上政策,则可以申请廉租房。廉租房的申请受理工作近期将启动,届时你可至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表格并提出申请。
1.《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东府[2012]12号)三、申请条件,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的子女未满18周岁且户籍不在本市的,若与申请人共同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二)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2倍以下(含2倍); (三)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10倍以下(含10倍); (四)无自有住房,或者现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五)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超生家庭,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方可提出申请。
廉租房不得申请的条件:(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助,除了社会救助的孤儿;(二)离婚不足两年;(三)在五年内有房屋转让行为且转让房屋建筑面积超过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是,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转让住宅并提供相关证明书的除外(4)接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除者,在拆除补偿中,根据《石家庄市城市住宅拆除管理实施方法》的45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配置的(5)户籍附属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住住住宅的;(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汽车的;(7)建设,购买商业用住宅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宅的;(8)出资安排儿童出国留学或上高收费学校的;(9)住宅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情况不得申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