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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做法是合法的,理由如下: 1、解除你给补偿,补偿标准按国家规定给付,合法; 2、如果你们单位国企是变更、分立、合并等情形成为有限公司,则...
公司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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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某某有限公司乙方:李三,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年月(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年月日;二、方支付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元;三、;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某某有限公司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年月日年月日
1不合法; 2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关于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在企业很常见,有些员工就是故意不签解除劳动合同书,这样其实企业就没有办法按照《劳动法》的第四十条那样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因为他就不签,所以企业的书面通知就没有效用。 企业在遇到这样的情况的时候往往采取的办法就是登报通知,这样也就可以起到通知的作用。还有就是注意你所说的“违反公司规定”,这个规定必须是经过职代会同意的,并且你要有证据说明这个规定是每个员工都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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