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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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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土地使用证。一、土地使用证证书土地使用证证书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1)宅基地使用权是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的权利,非本集体成员并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主体并没有限制。 (2)宅基地使用权人使用的土地只限于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主要是国家所有的土地。 (3)宅基地使用权人主要是建造用于自己居住的房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享有完成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后的经营权,除了可以占有、使用土地外还可取得收益。 (4)宅基地使用权是身份权,属无偿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主要是有偿取得,需交纳土地使用费,只有在划拨的情况下不用交纳。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只能随住房所有权的转移而被动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让。 (6)宅基地使用权实行“地房一致,地随房走”的原则;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处分,也可以不与其上的建筑物一并转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包括上市转让、协议转让、招标转让和拍卖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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