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滥用行政处罚...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滥用行政处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河南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促进行政处罚行为公平、公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7〕6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食品)》《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医疗器械)》,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国的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公安消防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消防行政处罚实施水平的高低不仅直接影响到消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更重要的是影响到全社会整体消防安全的状况。我国消防法律已日臻完善,消防行政处罚的合理化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增强,消防行政处罚执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由于消防行政处罚执法范围广,涉及面大,执法活动难度较大。
根据我国的行政处罚法,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定如下: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给予从重处罚: (一)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二)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 (三)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注射剂药品属于假药、劣药的; (四)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或者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五)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或者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经处理后重犯的; (六)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七)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期,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药品系假药、劣药,或者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医疗器械不符合标准的;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处罚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63人已浏览
735人已浏览
768人已浏览
1,7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