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
1、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赠与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赠与人的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户籍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赠与清单、所有权证明,如房屋证、存单等;赠与为共同财产的,应当提供共同所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为集体所有的,应当提交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为全民所有的,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赠与文件;2、赠与房屋转让必须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接受赠与房屋的受赠人应当持有房屋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赠与公证书或者双方共同处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契证,并向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让登记手续。3、有权受理的公证机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发生地、赠与地的公证机构提交赠与前款%最低收费200元。各地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10%。
房屋赠与公证的办理程序: 1、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2、填写公证申请表。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 第十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5)申请的日期;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3、公证受理。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告知内容、告知方式和时间,应当记录归档。
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