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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查阅案卷规定:当事人本人无权查看涉案案卷材,但可以委托辩护人代为查阅、摘抄。法律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起诉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案件的有关材料,但查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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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律师作为代理人的在经过批准后是有权查阅复制相关材料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时,根据《律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你的案件性质是什么那,民事还是刑事,另外作为家属是法定监护人吗,如果是法定监护人,就可以做法定代理人,如果不是则不可以做。如阅卷须征得法庭同意。
你可能不知道诉讼时效中断: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欠条有注明的按注明日期,没有是3年,借条是期满后3年,未注明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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