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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
借名买房,满足以下条件合法: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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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关于借名买房的约定,只要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即属有效,当事人应当依据约定履行。但是,如果双方通过协议方式,使得没有资格的购房人购买了限制购买的房屋或政策性保障住房,势必会侵害到其他广大符合购房资格购房人的权益,由此带来的后果也极有可能是合同无效。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借名买房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借名购房合同不是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具体合同。对于借名购房合同效力的判断,应遵循相关法律的一般规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无效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买卖双方或有一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买卖双方或有一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3)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 (4)合同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具体到借名买房合同中来,如果借名买房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实际出资人不具有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购房标准,则借名购房合同无效。比如,不满足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购房者,借用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的名义购房,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该合同无效。实际出资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由名义购房者取得。当然,如果借名购房合同不违法,或者违法状态在事后已经消除,该合同还是可以被认定为有效的。比如实际出资人虽然不具有贷款资格,但购买房屋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偿还了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认定为借名购房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相关延伸】 问: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答: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 1、返还财产; 2、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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