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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
首先,转让主体的限制,即:股东优先购买权只能发生在股东将股权转让至第三人之时。根据规定:股东优先购买权只能发生在股东将股权转让至第三人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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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时不能主张对拟转股权重新议价,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旨在保证公司老股东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来保障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也防止不必要或不受欢迎的股东加入。 法律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即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前提是在同等条件下,但股东主张对其他股东的拟转让股权重新评估或议价,不符合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条件。所以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时不能主张对拟转股权重新议价。
股权是指,股东依据《公司法》规定享有的股东权利,包括:股份收益请求权、公司经营权、公司重大事项决定权,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分为:法定权益与章程约定权益或,财产收益权益与公司事务决定权益。是区分于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的独立财产性权利。
有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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