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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行为扰乱了单位的正常工作。可根据情况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根据《治...
一直在事业单位干临时工或有聘任合同,属事实劳动关系,在本单位转为正式人员后应计算为连续工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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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签了两次劳动合同后是否算转为单位正式职工,视当事人情况。所谓单位正式职工,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因此,只要签订劳动合同,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有试用期,转正了就属于正式职工。但试用期转正,通常不需要签两次合同。另外,在计划经济时代,指有招工表(转正定级表等)的原国有或集体企业职工。原国有或集体企业不包括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但目前这种所谓的正式职工已经不存在。还有一种是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实际上,即使是公务员,也有被开除或者辞退的可能。基于以上情况,所谓的正式职工,其构成相对比较多,具体是哪一种,以当事人实际情况确定。
员工工龄是属于累计的,就算员工存在离职的情况,只要员工曾经有工作过,那么都应该累计到工龄中去。但是本单位的工龄是按照员工最后一次进入本公司进行计算的。以前有工作过的时间也不能计算到本单位工龄中去。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以前,连续工龄又称为“本企业工龄”。1987年以后它的范围不限于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全部工作时间。[1])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我来给你解答事业单位变为签合同这样子还算不算正式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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