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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婚前一搜索方签署合同,支付购房款买下住房,婚后办理房产在,只要房产证是购房者一人名字,该住房产权属于登记人个人所有。《婚姻法》司法解释...
首先2010年的拆迁和今年的拆迁是不是因为同一个公益项目而拆的?然后10年签定的拆迁协议是否补偿已经落实了?就算是同一个项目,如果补偿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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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如何补偿哪些没有过户的房屋呢?房产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买卖合同到房管局办理过户。买受房屋后需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若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就被列入拆迁时,需要尽快办理补救措施。具体步骤如下: 办理步骤: 1、办理过户登记 若是听说房屋将会列入拆迁,但还没有冻结房产档案时,应该马上找原来房主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2、补办合同 若是已经列入拆迁并冻结房产档案不能过户时,马上找到原房主补办买卖合同,增加“若没及时办理产权过户,遇到拆迁时,买方可以享有拆迁方给予房权证所有人的一切权利”条款等; 3、办理公证 办理好补办合同事宜后,和原房主一起到公证部门申请办理买卖合同(特别是增加的合同条款)公证,让公证部门工作人员问讯笔录,把添加的合同条款内容以公证书的方式表达出来; 4、回迁后办理房权证 回迁的房子竣工后,根据拆迁开发商提供的材料、数据,和原房主一起带着身份证明、老房权证、拆迁合同、回迁房的总证复印件、派出所的房屋坐落证明、房管部门的确权审批表等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受理、审批,核发原房主的新房权证; 5、办理过户 和原房主重新签订买卖买卖合同,开始走过户程序重新测绘、评估、缴纳税费、受理、审批,核发出证,领取新的房权证。
房屋买卖以过户纳税并且领取新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以后,才承认你们是房屋的新主人了。你们的房屋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从法律上说,这个房子还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原户主的,如果拆迁的话,有关部门是通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原户主的,拆迁赔偿金也是赔偿给原户主的。原户主已死的话,就赔偿给他的继承人。所以你们应当尽快与原户主的直系亲属联系,请他们协助你办理好过户手续,你出点费用给对方,是值得的。周先生给他派分00
你说的情况是不是:房屋拆迁,你和你母亲有份额,但继父可能已经领走了拆迁补偿款? 如果是这样,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父支付你们相应份额的补偿款。如果才签了协议,但钱款还没有发放的,你也来得及申请法院冻结这笔钱款。 如果不是货币安置,而是选择的房屋安置,将来你也可向法院起诉,确认你们在房屋中的产权份额。即使你继父私下将安置房出售,合同也是无效的,你们在房屋的利益可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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