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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车可以在两个公司同时买入两份保险,但两份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超过车辆本身的价值,保险赔付只在车辆本身价值范围内赔付,超过部分不予赔付。...
交通肇事后不管是否有人员死亡,肇事者在第一时间都应该做出相应的反应,即通知医院进行救护,并及时报警,然后再说保护现场,抢救财物等等。对于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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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06年3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交强险条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从此被“交强险”代替,条例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2006年6月30日,中国保监会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有法律保障 2007年6月27日,保监会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自7月1日实行。
目前,我国机动车,尤其是摩托车、农用车、套牌车等投保交强险的比例较低,脱保现象比较严重。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不仅违反道交法等法律规定,关键的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的损害得不到交强险的赔偿。 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如何赔偿可以根据目前交强险的赔付规则,在机动车一方无责的情形下,交强险保险公司要在无责的限额内赔付(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害赔偿限额100元);在机动车一方有责的情形下,不再区分责任的大小(也就是说次要责任、对等责任、主要责任、全部责任以及按比例的责任),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在有责的限额内赔付(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须知: 当车主或使用者有机动车辆保险的需要时,应按以下步骤办理保险: 1.找一家正规保险公司的营业场所或已得到确认的保险公司业务员办理保险; 2.如实的、详细的填写好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单,列明自已的保险需求。(该单将存入承保档案) 3.在交清保费的同时要得到保险公司统一格式的保险单正本、保险卡和保费收据;保险卡上要列明出险后需立即拔打的报案电话。 如何购买车险? 除已提到过要找正规保险公司的营业场所或得到确认的保险公司业务员办理保险外,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选择购买的保险的种类和数量也是关键。首先,第三者责任险是全国大多数省、市、自治区法定要求保的险种。车损险能为被保险车辆自身的损坏提供保障。在此基础上,才能选择其它的附加险种,如:盗抢险、玻破险、司机座位责任险、乘客座位责任险、承运货物责任险等等。如果能保的险种全部保齐,那么被保险人得到的保障也最全面,但因为是按险种及保额的不同收费,所以保的险种越多,所需的保险费也越多。因此,根据车型的不同,结合自身的需要,选择部分需要的险种投保也是一种合理的方式。 如何办理保险手续? 在未领取正式牌照前,凭购车发票购买保险期限为20天的《机动车辆提车暂保单》;在领取正式牌照后,购买正式保险,程序如下: 1、备齐有关单证:行驶证、驾驶证、购车发票; 2、针对自己的保险需求和不同险种的保障范围以及自己的缴费能力,作出投保的险种选择; 3、填写投保单; 4、缴纳保险费; 5、领取保险单和保险证。 注意事项: 1.保险车辆须有合法的行驶证件及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单无效。 2.投保人应将车险现状及所属权益如实告之保险公司。 3.在办理完毕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应立即核对保险单上列明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要求承保等案是否有错漏,如有错漏应立即提出并更正。 4.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5.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6.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可以使被保险人得到连续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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