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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天内结束2、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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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起诉时提交仲裁受理案件通知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收到裁决书没超过15天,若发生争议,也可以上诉。法院和仲裁庭的裁判没有直接的关系。劳动仲裁庭审判是从劳动法角度出发审判的;法院一般则是从民法角度出发审判的。法庭注重证据,如果你想取胜你必须找到证据。你想找在公司上班的记录,可以是打卡记录、签到记录或公司发给你的工资记录等都可以证明你期间在公司上班。你也可也找同公司的同事作为证人出现。
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从中断开始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仲裁时效期间从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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