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无因管理能引起债的发生,是一种法律事实。该种债权债务关系的产生,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非当事人的约定,故非民事行为。就本人债务的产生而言,系基...
无因管理可能大家没有听说过,是一个比较陌生的词汇,今天就给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无因管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源于古罗马法,近代各国民法建立相应的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无因管理法律制度倡扬社会互助的道德追求,确认无因管理的合法性,以阻却管理行为的违法性,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在性质上,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有真正无因管理和不真正无因管理两种类型,真正无因管理包含适法无因管理和不适法无因管理,不真正无因管理包含误信管理、不法管理和幻想管理,不同类型的无因管理,其构成要件不同,产生的法律效果亦不同。 无因管理的表现形式有很多:常见的有见义勇为,下雨,邻居不在帮助邻居家收被子等等行为都属于无因管理,通俗一点就是没有义务的助人行为。 2、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 因为不当得利是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一种不正常现象,在社会生活中任何人不得无合法根据地取得利益而致他人损害,因此,依法律规定,取得不当利益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其所取得的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受损失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取得利益的一方返还其不当得到的利益。因此,不当得利为债的发生原因,基于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债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不当得利之债既不同于合同之债,也不同于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不是当事人双方间的合意,不当得利之债并非是当事人追求的法律目的,也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法律为纠正不当得利的现象而直接赋予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当得利从其性质上说属于事件,而非行为,当然不是一方当事人为维护他人利益而实施的合法事实行为。不当得利可因各种原因发生,但作为债的发生原因,则不论其是因何原因造成的,只要发生不当得利的后果,就在当事人间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无因管理的债权人应当明确债权请求范围,提供证明自己基于无因管理而产生费用和受到损失的证据,请求债权人偿还必要费用和给予适当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无因管理人向对方请求履行义务时应注意: 1、在进行管理活动时应尽心尽责妥善管理。 2、明确请求范围。一般说,管理人若妥善为他人管理事务,并且其管理在客观上又有利于被管理人,管理人可就下列费用提出请求: (1)请求清偿必要或有益的债务。 (2)请求赔偿因管理而造成的损失。 (3)请求偿还管理人为被管理人支出的必要或有益的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人已浏览
328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