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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二)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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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其货物采购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三)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拟公开招标的节资相比,得不偿失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货物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货物的邀请招标,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主要限制国有资本招标采购): 一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二是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三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2、非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自主决定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社会资本自身具备自主决定的权利,一般企业都会有自己的相关规定)。
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所列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二)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而无法达到投标人法定人数要求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招标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不招标的,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核准部门(以下统称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属于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对批准主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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