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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时的举证责任分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已经用工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仲裁时效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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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中可以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社保缴纳凭证、工资、工作时间证明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确实是,事实劳动关系是需要证明的,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的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奖罚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者发放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通过银行支付工资的工资卡及转账记录;单位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日常经济交往中代表本单位与他方进行各项交易的相关书面文件;本单位其他职工的证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对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依据本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等条款的规定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后,一般通过劳动仲裁处理。在仲裁过程中,我们应该如何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使用者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以下证明书(1)工资支付证明书或记录(员工工资支付名单),缴纳各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使用者向劳动者发行的工作证明书、服务证明书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明书(3)劳动者填写的使用者招聘注册表、注册表等招聘记录(4)工作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明书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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