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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举证为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
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应提交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证据,过错行为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所以需要提出对方存在这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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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举证为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证据要起到证明侵权行为的过错程度、手段、场合、方式等比较具体的情节;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主观目的等因素,这些证据非常之关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的证明力来确定赔偿您的数额。 但这种证据的取得同样艰难,受害方在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况下往往很难取得关键的人证。特别是在无过错方以过错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事由请求损害赔偿的问题上,举证能力更加困难。这主要是因为过错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大多数情况下是采用秘密的方式进行,使无过错方一般无法知道或在发生后很长一段时间才知道,无过错一方更难以取得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即便是无过错配偶一方采取了跟踪、拍照等方法掌握了一定的证据和线索,也有可能因其证据取得的方式不合法,不被法官认定和采纳。在此情况下,无过错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离婚损害赔偿应当证明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证据,有上述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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