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的条件) (一)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二)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 (三)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 (四)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省、市、自治区劳动部门没有确定“有毒有害、特别繁重等可以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的职权。“有毒有害、特别繁重等可以提前退休工种”是由各行业主管(如:化工部、冶金部等)将本行业统计、归纳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等可以提前退休工种”上报到国家劳动部审批后,再返回到该行业执行。所以,如想了解本行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等可以提前退休工种”,应该向本行业咨询。 没有“有害”工种的概念,只有特殊工种,具体如下: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指出,特种作业的范围应包括: 电工作业;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登高架设作业;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压力容器操作; 制冷作业; 爆破作业;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二、这类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即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对原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并达到规定的累计工作年限,而现在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政策规定可以按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办理退休。
按照法律规定,部分特殊工种职工、符合特殊条件的职工可以依法提前办理退休。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2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932人已浏览
1,3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