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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持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
在武汉居住的流动人口必须从注册日起半年以上才能申请居住证。市内探亲、访友、旅行、出差、就医的,按照本方法申报居住登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住宿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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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取消暂住证,实行居住证,你可以在符合条件前提,申请办理居住证,拒绝给你办理,你可以投诉,或到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武汉市居住证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第十一条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收到居住证申请材料后,经审查,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交的材料。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发放的决定,并说明理由。第十二条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第二十三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但拒绝受理、发放;(二)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根据《市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非本市户籍公民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条例》的规定,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明、居住地址证明向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申报居住登记。公安机关及社区服务机构在采集非本市人员信息时,应当提示当事人办理居住登记。第八条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公民,居住登记时间满半年以上,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一)合法稳定就业;(二)合法稳定住所;(三)连续就读。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用人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用人单位招收并合法稳定住所,是指非本市户籍公民在本市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合法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者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第九条申领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公民,可以到居住地或者工作地的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提出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第十条申请办理居住证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原件及复印件;(二)近期免冠1寸登记相片1张;(三)居住地址证明、或者就读证明。居住地址证明包括:合同、明文件、、用人单位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伪造、变造证明材料。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以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学籍档案或学生证、亲属户籍资料等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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