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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持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
处理流程:1、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资料向居住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申报处理。2、社区警察和流动人口协助员审查申报资料。3、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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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汉居住的非户籍公民,自居住登记之日起半年以上(居住半年以上),合法稳定就业、稳定居住、连续学习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居住证。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和近亲代为申请居住证。提交材料:1、合法稳定就业2、合法稳定住所3、连续居住证暂行规定第二条公民离开永久居住地,在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连续学习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居住证。
不能。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拿到暂住证的时间是资料递交过去15天内。1、暂住证目前叫居住证。根据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2、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3、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4、居住地住址证明: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居住证。《居住证暂行条例》第9条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在武汉居住的流动人口需自登记之日起半年以上,才可以申领居住证。本市探亲、访友、旅游、出差、就医的,按本办法申报居住登记或者按有关规定办理了住宿住院登记的,不申领居住证。办理材料1、本人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免冠1寸登记相片一张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补充说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领)办理流程1、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证明材料向居住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申报办理2、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审核申报材料3、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市申请表》并签字,领取《武汉市居住证领取凭证》4、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自受理之日起2天内,上门核实暂住地址,社区民警对材料、信息确认无误后,予以受理5、申请人凭《武汉市居住证领取凭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件办理时限及费用所需时间:1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办理地点武汉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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