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养老机构的申报与审批过程:首先是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申办人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并向所属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提交下列材...
办理养老院手续:(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证明;(二)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证明;(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证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开设民办养老院的条件如下:(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要的生活设施和户外活动场所(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残疾人使用方便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三)有符合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的开设经费(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名称符合注册机构的规定要求(五)开展服务相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有关人员必须符合健康标准。扩展资料: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认可证书时,应提交以下文件:(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认可证书的书面报告书(2)民政部门发行的社会福利机构提交认可书(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书或租赁合同(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检查报告书或审查意见书(5)验资证明书和资产评价报告书(6)机构章程和规章制度(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和有效证明书的复印件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8)提供资料。
根据相关规定,举办养老院通产要准备下列的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的文件,批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凡具备相应条件的申办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举办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申办养老院手续: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二)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8人已浏览
1,116人已浏览
718人已浏览
8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