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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足额缴纳出资的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及对认股人的本息返还的责任; 3、对因自己的过错致使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有: 1、费用承担责任。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返还股款责任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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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有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的,发起人应当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份,发起人应当承担返还股份并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2、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发起人协议往往会对发起人各自承担的费用比例作出约定,如果约定与法律不离悖,可以承认其效力,但对第三人承担的债务,则应当由全体发起人负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发起人在承担股款认缴义务和赔偿认股人损失义务时,并不考虑发起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只有发起人未缴足股款,或者公司未成立而给认股人造成损失,发起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如果未尽职尽责,因自己怠于应履行义务的履行,从而给公司造成了损害,发起人应对这种损害负赔偿责任,其中这种损害赔偿,以发起人主观上具有过失为前提,没有过失,即使造成公司的损害,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1、足额缴纳出资的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及对认股人的本息返还的责任; 3、对因自己的过错致使公司受损的损害赔偿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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