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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侦查方式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辨认;通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刑事诉讼法的侦查方法有以下八种: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受害者;检查、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识别;通缉。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在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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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在刑事诉讼法中是这样体现的: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了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其他的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即由公安机关受理。法律的除外规定指:(1)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2)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察权。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
针对网络犯罪研究传统侦破方式与科技化侦破方式结合的侦破思路。有以下几个侦破思路可以借鉴: (一)、根据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网络信息查找有关线索。犯罪嫌疑人会有一个或多个虚拟身份,而这些虚拟身份会留下一些关于现实的真实身份的线索。比如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博客,发帖信息等,可以查出他的某些个人信息。 (二)、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网络lP寻找犯罪嫌疑人的位置及活动范围,电脑设备等。 (三)、根据犯罪嫌疑人手机信息查找有关线索,手机已成为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
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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