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的处理:法律规定,合同被确定无效后,应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状态,即合同各方应相互返还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
企业借款无息合同甲方:一、由于乙方资金紧张,周转困难,致使本身生产停泄,已签订合同项目不能按期完工,如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为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之间的借款协议无效,三方可考虑其他方式合作,比如联营等。 无效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逾期不归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经)发〔1990〕27号《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判决外,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企业之间的贷款合同是为生产经营需要而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签订贷款合同。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明对象提供贷款的,贷款合同无效。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理由如下:(1)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61条明确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2)199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名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定合同无效;(3)199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人已浏览
372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