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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有劳动关系,符合工伤死亡认定条件的,依然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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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亲属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为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按照上述标准增加10%;(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标准48至60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适时调整。
未签订劳动合同同样能够认定工伤的。死者近亲属收集证明死者身份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服务证考勤卡工资条证人证言等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按照工亡标准待遇处理有关赔偿问题。lt;lt;工伤保险条例gt;gt;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自用工之日起双倍工资赔偿(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同时可以要求支付工伤赔偿中的死亡赔偿金等等。 计算方法 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 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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