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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的条件: (1)须占有人丧失占有; (2)占有丧失非出于占有人自身意思,占有人如果故意放弃占有,则为所有权的抛弃行为,将作无主物处理。...
关于遗失物我国法律规定如下: 1.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2.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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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应当查找遗失物丢失人,请其认领。或者存放遗失物品招领处,待人认领。 自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公安机关可以拍卖、变卖遗失物,所得价金上缴国库。
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子邮件和电报应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更换、损坏或自行处理。发现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
1、根据案情,你朋友将客人遗忘在店内的物品占为己有,拒不返还,已构成侵占罪。该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并无管辖权;目前公安机关采信的是客人的盗窃罪指控,因此你朋友涉嫌盗窃罪,但是否构成犯罪并非仅靠公安机关一家之言就能决定,相信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时会做出较为稳妥的处理。 2、本律师在公安机关工作多年,对于办案机关的工作方法与思路,取证程序与渠道,侦查措施和手段以及侦查人员取证过程容易出现的瑕疵和疏漏等了然于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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