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子邮件和电报应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更换、损坏或自行处理。发现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或者...
合法。《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在出示证件后可以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盘查。交警日常执法过程中,拦车检查是发现交通违法和盗抢车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你把东西放在无人看管的地方,任何人都可以捡拾保留的;2、任何人捡拾到他人遗失的财务都可以为了找到遗失者打开,寻找有关资料清点物品的,我认为是合法的;3、任何人发现违法犯罪证据(记帐本,有记录一些林木信息等等如果是违法证据)都可以举报的,都是合法的(包括公安人员)。4、我认为这不一定是严格意义的取证程序,可能误打误撞,意外发现,不构成程序违法;5、程序合法固然重要,但是惩罚犯罪主要的还是实质问题,是否构成犯罪;程序违法可以重新调查,实体违法证明调查都是抹杀不了的,消除不了的,不会因为程序违法,实体就合法了,就可以不处罚了。5、,不一定对,不要生气啊!O(∩_∩)O哈哈~。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咨询公安机关。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585人已浏览
466人已浏览
8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