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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2-10-12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而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主动增值,主动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增值分为自然增值和主动增值。一方婚前的房产、古董、字画、黄金和珠宝等等,在婚后价值上涨,属于自然增值。而一方婚前财产因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对该财产进行投资、管理和劳动等,比如一方婚前房产因另一方在婚后对它装修而产生的增值部分,则属于主动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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