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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准生证新规定:夫妻需要生育的,自行安排生育。不必像以前那样需要申请准生证才能生育,只需登记即可。国家已取消准生证规定,计生办也未办理准生...
一般来说,办准生证最好的时间是有生育计划并且准备好后(已服叶酸),因为有时间限制。过去是先办好证才能怀孕,现在国家允许怀孕后补办,人性化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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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征地流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广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一章奖励政策第一条对当年农村二女结扎户夫妇一次性奖励3000元。对当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与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的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夫妇,一次性办理不低于1000元的养老储蓄。对农村历年结扎的二女户、历年领证的独生子女户未办理养老储蓄的,补办1000元的养老储蓄;已办理养老储蓄(养老保险),金额不足1000元的补足1000元。办理养老储蓄或养老保险的经费,在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由县、乡计划生育部门据实提供办理对象名单,由财政部门直接划拨银行办理养老储蓄,银行为办理对象和县、乡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办理凭证。第二条育龄夫妇双方系本市农村常住居民,只生育一个女孩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或符合《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子女条件,自愿放弃生育的,由县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第三条农村育龄夫妻在其独生子女16周岁以内申请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16周岁为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第四条育龄夫妇双方系本县农村常住居民或城镇无业居民,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并申请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其年满60周岁时,由县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第五条城镇常住居民(或一方系本县城镇常住居民,另一方系本县农村常住居民),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并在其独生子女未满16周岁以内申请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16周岁为止,每月给予不低于2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在其退休(职)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第六条奖励所需资金,育龄夫妇双方系本县农村常住居民或城镇无业居民的,由县、乡(镇)人民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在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育龄夫妇双方均系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含民营企业),由双方所在单位分担;一方系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事业单位职工,另一方系城镇无业居民或者农村居民的,全部由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事业单位职工所在单位发放(含民营企业)。第七条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被录取到本科、大专、中专院校后,凭省招办和学校录取通知书由县人民政府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第八条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计划内二女结扎户夫妇符合国家奖励扶助政策的,在其年满60周岁时,每年每人给予60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统筹解决。第九条独生子女领证户享受优待奖励政策之后,又符合《条例》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应当缴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有关优待。对不符合《条例》规定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有关优待,并追回优待奖励的财物。第二章保障政策第十条将农村计划生育贫困户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第十一条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由其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列为社会保障家庭,享受社会救济金等优待。第十二条对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中由于父母或子女死亡、伤残后丧失劳动力等原因造成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救助,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长效机制。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父母残疾基本丧失劳动力、子女伤残完全丧失劳动力或死亡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放资金不低于4000元;父母残疾尚有一定劳动力、子女伤残基本丧失劳动力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放1000元或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项目支持;父母体弱多病、子女健康且有一定劳动力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给予不低于800元的项目支持,使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经济条件显著改善,自救能力显著增强,人均收入逐步达到或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第三章优惠政策第十三条育龄夫妇双方系农村常住居民的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自领证或结扎之日起享受下列优惠政策:1、免去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列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的县(区),“两户”子女免费提供教课书,免学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其子女在本县初中升高中(含职业高中)时总分增加10分。3、免去夫妇双方四年本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对残疾或无正常劳动能力的免去终身本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4、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的技术服务。第十四条从当年起,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领独生子女证)和二女结扎户子女(领光荣证),凭县(区)计划生育局证明,在全国普通高考中,省内高考录取时加10分。第十五条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县人民政府在公开招考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其子女符合报考条
在都是3天,还是晚婚年龄,统统都是3天,无论是法定结婚年龄!只有3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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