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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因工作所至,属于工伤,如果不是工作原因,不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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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这是算工伤的,因为你在上班途中出现车祸。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属于工伤,无论是驾车还坐车,也无论责任在谁,所以这一点你可以放心;二、但工伤赔付是第二程序,首先应该按交通责任事故进行处理,待两方责任划分和赔付完结后(一般参加了车险的由保险公司赔付),再由工伤保险(未参加保险的由单位)赔付你按工伤应赔付的部分。比如该事故交管部门认定你的全责,则由你和你的保险公司赔付对方相关费用,然后再由工伤保险部门赔付你工伤的医疗费和伤残补助金(该待遇要经劳动部门鉴定工伤十级以上才有,否则只有医疗费);三、应注意的几点: 1、交通事故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的合理路线上发生的,否则有可能认定为非工伤,这个具体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咨询,因为各地可能掌握的标准不统一; 2、注意保存好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文书,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保险公司的赔付表等等,在你进行工伤赔付的时候,工伤部门会要求你出示这些东西以证明第一程序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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