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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房产)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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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抵押的房产被拆迁,抵押权并不会因此消灭。此时抵押权转移到房屋拆迁后的补偿金或者调换的产权房上。如果行使抵押权,可以就房屋拆迁后的补偿金受偿。如果是选择的产权调换,可以重新签订抵押协议,以调换的产权房设定抵押。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的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债务转让需要抵押人同意。 债务转让是债权债务转让的一种方式,主要由债务人将其债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务人转让债务的,除债权人同意外,还需要抵押人的书面同意。未经其同意转让债务的,抵押人不再对转让部分承担担保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的房产: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抵押人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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