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银行的汇款单本身就是证明用户在银行办理业务的凭证,利用这个凭证可以证明汇款给某个账户这个事实。 2、但是汇款给对方是不是用来偿还欠款这个...
没有实际的借款关系,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还款合同未执行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未按期还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1、在有借条的情况下,如果借条载明的本金并没有实际借款多的,债务人提供证据证明实际借款的金额,如果不能提供证据的,按借条记载的金额还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如果没有实际债务借据,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没有债务事实,或者有无效的原因,如法律规定的真实,没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是真实的;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贷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后返还贷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除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外,贷款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 贷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贷款类型、货币、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936人已浏览
4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