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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借据但实际上没有借那么多本金,你应该立即向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以避免将来的财产纠纷。另外,贷款人未按约定日期和金额提供贷款,给借款人...
有借条但实际上没有借那么多本金的,当事人需要证明自己的实际借款金额,并根据实际借款金额与对方协商偿还债务;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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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可以找债务人协商,那双方在协商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对借款的金额借款的时间利息约定等等都没有异议,那这个录音证据也是非常有效的。 第二,如果双方在协商的过程中就还款的时间达成了协议,也可以签订书面的还款协议书,还款协议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第三,如果债务人直接找不到或者说他完全的否认借贷关系的存在,那就需要当事人提供之前的转账记录,或者与债务人的聊天记录,或者证人证言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了。
借钱不是非打欠条不可,如果没有打欠条,对方无异议,依法是可以要回所借的钱款的。 如果对方不承认拿了钱,可以采取录音等办法,收集相关证据,来达到要回钱的目的。 如果有办法证明钱是给了对方,但对方不承认是借,说是心甘情愿谈恋爱的时候给的,这就需要对方出示相关证据,否则,对方必须还你钱款。 如果对方拒不偿还,可以持相关证据,到法院诉讼解决。
1、该借条中约定了两项内容,其一为借款合同;其二约定服务期合同。 2、借款合同。没有借款事实的借条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3、法院会对借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210条也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4、对于劳动服务期的约定,只有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下才可以约定,否则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5、因此,该借款未实际发生,该借条无效,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其约定的服务期,如果单位未对你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承担培训费的,该约定也无效。 6、该借条不需要履行,如你想辞职,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建议你不予理会,单位起诉的,法院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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