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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受无偿赠与的股权,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2、接受无偿赠与的股权,由受赠方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3、赠与是不能提供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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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除三种情况之外,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必须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规定有三种情况免征个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赠房须交费用 赠与要交2%的公证费和0.5%的评估费(100万元内),3%~4%的契税(各地标准不同),0.05%的印花税及少量产权登记费用。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税率。为加强自然人股东所有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提高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堵塞征收管理漏洞,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5月28日发出《关于加强所有权转让所得税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信〔2009〕285号)。该文件明确,税务机关应加强所有权转让所得税计算依据的评价和审查。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申报的纳税申报依据明显低(例如廉价和低价转让等),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参考各股净资产和个人股东所享有的股份比例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进行核定。对于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赠与他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税收法规尚无明确规定。根据“法无明文规定即无权”的法律原则,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赠与他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如果自然人股东是低价或平价转让股权,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净资产情况及股东的股权比例核定其计税依据,但如果自然人股东是将股权赠与他人,无论是赠与人还是受赠人都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除三种情况之外,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必须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规定有三种情况免征个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赠房须交费用 赠与要交2%的公证费和0.5%的评估费(100万元内),3%~4%的契税(各地标准不同),0.05%的印花税及少量产权登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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